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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网络分级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
发布时间:2010-10-27 00:00:00   发布人:匿名   信息来源:暂无   点击次数:2,834
  2011年1月1日,《青少年媒介保护国家条约》最新修改版本将在德国正式生效,成为保护青少年免受网络不良信息侵害的又一道坚实壁垒。德国,这个出台了世界上第一部规范互联网传播法律———《多媒体法》的国家,因《青少年媒介保护国家条约》的即将实施以及以此为法律依据即将推出的互联网内容分级制度,再次受到世界的瞩目
  
  新法明年1月1日生效
  
  德国是全球范围内最早制定法律规范互联网使用的国家之一。1997年6月13日,德国联邦议院通过了世界上第一部全面调整监管互联网的法律———“多媒体法”,并于1997年8月1日开始实施。这部划时代的法律由三个新的联邦法律(《电讯服务法》、《电讯服务数据保护法》、《数字签名法》)和六个将现有法律适用于新媒体的附属条款组成。此外,德国还对《刑法法典》、《治安条例法》、《危害青少年传播出版法》、《著作权法》和《报价法》等进行了修改,加强了对互联网传播内容的控制。而保护青少年免受互联网上不良信息的侵害,历来是德国网络信息管理及相关法律制定的重中之重。
  
  2003年4月1日,德国通过了第一部《青少年媒介保护国家条约》,此后该条约几经修改。2010年6月,德国各联邦州州长共同批准了《青少年媒介保护国家条约》的最新修改版本。这一加强互联网内容管理的最新法规因此将得以在2011年1月1日正式生效。
  
  根据《青少年媒介保护国家条约》,互联网内容提供商有义务对其内容进行年龄分级,并作出标识,然后由家长根据相应的软件决定是否过滤。而德国媒体行业协会———“自愿自控多媒体服务提供商协会”将具体负责制定网络内容分级制度。
  
  网络内容分级即将推出
  
  10月中旬,“自愿自控多媒体服务提供商协会”法律顾问福尔默斯正式对外宣布,德国即将依据《青少年媒介保护国家条约》最新修改版本,推出互联网内容分级制度。
  
  关于互联网内容分级制度的具体制定情况如下:德国所有网站、移动内容提供商以及其他电信媒体将被要求填写一份详细在线调查问卷,以甄别其服务是否包含色情、暴力等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不良信息。
  
  根据调查问卷的结果,网站、移动内容提供商以及其他电信媒体将自动按照统一分级标准获得分级答复,随后自行为其内容设置年龄许可标志。通过这一措施及使用过滤软件等手段,青少年在浏览网络时将只能看到根据其年龄范围所允许接触到的内容。
  
  据悉,目前德国网络内容分级标准的制定“即将完成”,网络内容将分为6岁以上、12岁以上、16岁或18岁以上(可浏览)三个年龄级别。
  
  分级制是一项关键举措
  
  信息时代,网络为我们开启了一扇了解社会乃至整个世界的便捷之门,成为人们日常工作、学习的重要平台。借助互联网,一个十几岁的孩童能接触到五花八门的海量信息。然而由于年龄、阅历、心智成长等因素,青少年对网络上的内容缺乏判断能力,可能会受到色情、暴力等网络不良信息的误导,影响其健康成长。
  
  在这样的情况下,越来越多的人提到了网络内容分级管理的思路。网站内容分级制度,在全球范围内已经成为许多国家共同关心的话题,并已在部分国家和地区实行。例如,美国就要求所有境内含色情内容的网站必须加入联邦贸易委员会设计的“分级标示与警语”……
  
  然而,实现网络内容分级与过滤的技术手段以及如何确立网络内容分级标准,却是目前争议颇多的问题。对网络内容进行分级,主要出发点是保护青少年的利益,国外的电影分级制度也如是。但是毫无疑问,电影及电视业的分级制,其技术难度和实施起来的复杂程度都远远无法与网络内容分级制度相提并论。
  
  就拿德国即将推出的这种“分级标志结合过滤软件”的举措来说,许多反对人士就对其是否合理、是否具有可行性及实施前景提出了质疑。的确,在全球范围内,网络内容分级制度还处于摸索实施阶段,存在争议和问题在所难免。然而,网络分级俨然成为当前缓解网络不安全因素困扰的一道曙光。
  
  许多专业人士认为,网络内容分级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必须实施的一项关键性措施。不过也需要承认,网络内容分级并不是一颗百灵丹,要想为青少年创造一个良好健康的网络环境,除了采取网络内容分级、依靠过滤软件等技术手段外,政府对网络内容的外部监管以及全社会共同的监督也必不可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