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需要申报一级教师教科研成果鉴定的老师将已发表的论文原件(1份)、复印件(2份)于 4 月 9 日 下午五点前交综合办 公室克 老师处。同时填写《浦东新区一级教师教科研成果鉴定申报表》三份。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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